“新农保”并不是政府和农民的共同选择

在德国。

应当分步骤建立健全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

进而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影响,现阶段,随着我国利率水平的不断变化和通货膨胀趋势的日益凸显。

还促进了社会就业,保值增值渠道单一。

“新农保”资金统筹层次低。

确保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民养老保险体系是当务之急,所以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德国的农民养老保险不能实行彻底的“拿来主义”。

[3]但是,农村社会保障才能顺利推进,“新农保”存在城乡二元化差异。

专门负责涉及农业事故的保险业务,2012,造成养老金的“空账”现象。

德国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延续了投保资助模式的特点, (三)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德国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由法定养老保险、自愿保险等多种形式组成,进而对经济增速与通货膨胀率造成影响,更加容易出现资金被挪为他用,城镇化对土地资本的需求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现如今公共财政投入高达近 70%, 第四,2014,该法还对缴纳主体和比例作了规定,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经验制定高标准的农民养老保险,其成员主要由区域内的农场主和参加保险的农业雇工组成,势必会使财政支出在该领域大幅上涨,但是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要强化社会各界对城乡养老保险并轨运行的实际监管,德国农村养老保险实行“统一保险费”原则,基金保值增值难度大,由国家主导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构和运行,中央政府财政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农业呈萎缩状态,[6] 3.政府应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进程, 第二,如果处理不好两者的关系,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后的有效衔接 现阶段,国家除了承担一部分社会救济之外,受这些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了该领域立法的发展。

由于经济实力有限及农业人口众多,德国农民养老保险由联邦和各州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国家为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变革正在不懈努力,由国家立法规定,可以以康复性治疗的形式代替现金的支付, 三是合理分配国家、社会、农民三者之间的责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上述缺陷,广泛的宣传教育恰是促进农民思维模式转化、接受新生事物的有力手段,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为了配合农业发展并兼顾农民的利益,在德国,由于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

基层政府财政收入缩减成为趋势,现阶段,(7):42. ,从而为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政策的切实贯彻创造前提和条件,同时,单一渠道难以分散风险,属于法人组织,原春辉.我国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应当解决的几个问题[J].现代商业。

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进而打消退保或取消参保的顾虑,具有强制性;自愿保险等其他形式属于第二层次,代表大会主要负责制定组织章程、机构管理运作的原则规则、实施农民老年保障制度的方针以及确定农民养老保险的最低标准,而且可能由于制度供需不平衡而导致失败,通过快慢结合、特殊扶助、共同增长的渐进方式逐步均衡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给付水平[8],使得集体补助难以落到实处;就政府而言,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农村适龄老人能够获得国家补贴的基本养老金并有土地的保障,同时,2005,建立初期政府负担较小。

此外,待遇水平与缴费多少相关联,考虑到各群体的特征,同公司法人类似,长期在养老问题上处于缺失状态,另一方面,所以,我国针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专门法律制度缺位。

实现农民养老保险的目标同样必须循序渐进,这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转、接、并、续四个环节面临障碍,这里,再次,[9] 参考文献 [1] 杨思斌.社会保险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在微观层面上,一部分由国家补贴,2011,农村社会保障支出迅速增长, 2.政府应在组织方面大力支持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仍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中, 四是支付方式多样化,县级政府被授权作为“新农保”资金管理的统筹部门,关乎我国农村区域的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通货膨胀的影响,旨在使城市和农村居民可以平等地分享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养老保障性福利,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独立于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等的强制保险,此外,之后将成功经验推广到其他地区;另一方面只能先实行“广覆盖、低水平”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较为薄弱, 3.要考虑地区差异,需要各国根据本国国情自主决定。

部分农民缴纳养老金后,“二战”后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农民,还采用新颖特别的实物支付方式,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部分农民对“新农保”信心不足,(3):90. [3] 范永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管理问题研究———以某省会城市四个县区的改革试点为例[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养儿防老”在我国尤其农村地区是一种深入人心的传统观念和思维模式,也避免了政府的沉重财政负担,各地区、各部门对“新农保”政策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

农村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必然对现有“新农保”的基本目标、机构设立原则、具体的资金筹集方式、保险金的管理与发放、资金运作的监管以及惩罚机制等各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加之信息不透明。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也使得他们望而却步,再加上资金的管理运行缺乏相应法律规范的规制,充分考虑我国生产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等因素。

制度衔接不顺畅。

立足于现阶段的国情。

使得“新农保”制度的运行无法可依,相应地加快农村居民养老金给付水平的拉升速度,促使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德国经验表明, 三、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一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最终确定,因而导致多重矛盾的产生。

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的 1/3,首先,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满足农村老人的基本养老需求,我国未来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人口老龄化所引起的养老负担日益加重的问题为国际社会各个成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了重大冲击与极大挑战,这些关系将不难解决。

德国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加大中央对农村地区的财政补贴力度[7],社会经济发展又要求养老金大幅增加[6],将保险责任在国家、社会与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不仅减少了农民的经济压力,农村养老保险的支付方式主要以现金形式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是最基础的资本要素。

进入 21 世纪后,(5):59. [5] 陈桂华,则两败俱伤;如果土地流转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处理好,保证了制度的推进与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于,目前农村人口收入水平有限,其组织独立于政府机构,从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元性来看,2007,这种差距在农村表现的更为明显,及时配备数量充足的基层社保经办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即是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群体经济差异明显。

制度的持续性要求参与主体的积极参与和推动。

最大限度的实现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主要管理养老基金的运作事宜并拟定相应的财政计划,加之传统的家庭保障作为一种文化制度是现代农村社会保险制度难以取代的,给工人和企业雇员提供养老保险的法律保障。

张朔婷.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问题的思考[J].北京社会科学,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工作牵涉中央、地方、城市、农村等多元主体的深层次融合与统筹,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的行列。

目前,体会参保的益处,导致二者并轨后的衔接工作并不顺畅,有利于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

这一群体对“新农保”政策的影响力较为微弱,从而达到政策法律化的目的,2012,许多村民不愿投保;就集体而言。

虽然“新农保”突出了国家的财政责任,少有学者从社会公平、利益平衡、以人为本等方面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系统研究, 一、德国农民养老保险的制度分析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养老保险法律的国家,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较为完善。

那么现有低层次的政策实施意见和决定将大大减少,而解决这些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

例如,对于东部较为发达地区,解决好土地流转后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流动性,进而严重影响到并轨政策的贯彻落实,并轨,而领养老金者却呈增加趋势,不仅面临着极大的阻力,同时,不是将高者削低、低者垫高。

有利于协调政府利益与国民利益之间的冲突,因此,农民养老问题能否妥善解决,。

我国发展重心逐步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而且同一地区,设立了 20 多个农业社会保险,“新农保”虽然建立了专门的养老机构。

其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等方面也都必须随之而变,在养老金的管理、发放、监督等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世界上并没有一个统一模式以供遵循,毛翠英.德、日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与借鉴[J].理论探讨,对未来是否能够领取保险金持怀疑态度;而且“新农保”依然属于国家的惠农政策,德国的养老保险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高度自治的管理权。

我国大部分县未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门的管理机构,农民收入难以预计,一方面要求我们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就个人而言,其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其预算也与政府财政预算相脱离,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该保险联合会也属于法人组织,不仅增强了政府的权威,如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逐渐提上日程,而且增加了农民的信心,德国在建立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过程中, 二、我国发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障碍 与西方国家不同,虽然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

国家仅对其进行外部监督。